意大利部长理事会于8月4日批准了一项关于特定类型包装可堆肥性强制要求紧急规定的法令。该法零于8月7日正式在官方公告上公布,于8月8日生效。
该措施在《环境法典》(2006年4月3日第152号立法法令)中规定,特定类别的包装只有具备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性并经过相关认证,才允许首次投放国内市场。该义务适用于用于包装新鲜果蔬产品、餐饮业、单份食品以及酒店业的包装。该法规的及时生效是欧盟2025/40号《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即PPWR)所规定的条件,以便在存在适当的有机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系统的情况下,有权对这些类别施加可堆肥性要求以替代可回收性要求。该措施旨在维护国内可堆肥生物塑料产业链及使用其包装的经济部门的生产连续性。
然而,处罚措施要到2030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罚款金额在2500欧元至25000欧元之间,如果违反义务所涉包装数量价值超过违规者营业额的百分之十,罚款可增至最高限额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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