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4
2026

欧盟更新SUPD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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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C/2026/4813,更新《一次性塑料产品指南》,为《一次性塑料指令》(EU)2019/904(SUPD)下相关产品的认定和监管提供进一步解释。新版指南涉及塑料和一次性塑料产品的定义,以及食品容器、袋和包装膜、餐具、盘子、吸管、饮料容器和饮料杯、轻质塑料购物袋、湿巾等具体产品的判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更新并非对原指南进行全面修订。欧盟委员会明确指出,与此前版本相比,本次唯一实质性修改位于第4.4.2节的表4-6,即对一次性塑料饮料容器和饮料杯所使用的瓶盖、盖子及覆盖件示例进行了更新,新增了与铝箔盖组合使用的塑料盖案例,例如用于盛装超高温处理(UHT)牛奶的HDPE瓶。

新版指南同时延续了SUPD关于一次性塑料产品范围的重要解释:只要附件所列一次性产品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原则上即可进入指令适用范围,SUPD本身没有规定最低塑料含量阈值(de minimis threshold)。因此,纸或纸板产品如果没有塑料内衬或涂层,一般不被视为一次性塑料产品;但如果表面使用塑料涂层或塑料内衬以实现防水、防油等功能,则属于部分由塑料制成的复合产品,可落入SUPD监管范围。

指南还明确,油漆、油墨和胶黏剂等聚合物材料本身不属于SUPD所定义的“塑料”,因此仅因非塑料产品使用这些材料,并不会使其自动成为一次性塑料产品。 此外,生物基塑料和可生物降解塑料并不会因此自动获得豁免;如果属于改性天然聚合物或其他符合指令塑料定义的材料,仍可能受到SUPD监管。

企业提示:本次更新的直接变化较小,重点是进一步明确特定饮料包装盖件的分类案例。但对于纸塑复合包装、塑料涂层纸包装、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及饮料包装企业,SUPD关于“部分含塑料产品”的判定原则仍值得重点关注。需要注意的是,该指南反映欧盟委员会对SUPD的解释,本身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欧盟法律的最终权威解释权属于欧盟法院。

原文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6XC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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