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Regulation (EU) 2025/40)的第二版问答文件(FAQ)。对比首版文件,本次更新全新增设执法专项章节,同步修订、新增 30 余项高频合规问题,核心修订要点整理如下:
标注 | 章节 | 要点 |
新增 | 第II章 定义 | 新增定义解释: —信封是否为包装(具有沟通功能的信函不被视为包装,预期盛装产品品的空信封或装有产品(目录、杂志等)的信封被视为包装); —销售/组合/运输包装的区分(销售包装与产品直接接触,作为一个整体;组合包装用于捆绑多个销售单元,用于仓储或货架展示;电商包装被涵盖在运输包装内); —运输包装与品牌包装的“制造商”认定(通过运输包装最终形态、产品名称/商标、下单并决定设计规格者等方式评定); |
新增 | 第III章 关注物质(SoC) | —第5(1)条SoC最小化的符合性证明当前可依据EN 13428:2004附录C的步骤进行评估,但此协调标准已不完全满足PPWR要求,未来将被替换; —第5(4)条重金属限值的符合性证明建议采用CR 13695-1/2000方法进行测试。 |
更新 | 第V章 再生含量 | 明确判定方式: 1. 先判断产品是否为接触敏感型包装; 2. 再判断聚合物种类 3. 再确定再生塑料含量要求 |
更新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供应商一般不负责起草DoC,但须向制造商提供DOC所需的全部信息与技术文档。 |
新增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2026年8月12日后: —未投放市场的库存包装:无需销毁、重制或重贴标,可用随附文件满足第15(5)(6)条标识要求; —已投放市场的包装:仍可继续流通 —仅在欧盟过境、不投放市场的包装:不适用PPWR。 —8月12日之前制造的包装,如果必要信息缺失或不足,PPWR下的制造商必须尽最大努力提供必要信息,或自行评估。 |
新增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可追溯性要求: —包装识别码可采用:批号/序列号等; —胶带、通用塑料袋、干燥剂袋(desiccant bags)等外购标准化包装物品通常按生产批次层级追溯; —多组件销售包装只需在一个组件上标注。 |
新增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制造商仍将是根据PPWR对包装合规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经济经营者,且该法律责任不能通过合同安排转移,只可委托授权代表执行。 |
新增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包装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将附件VII中提及的技术文件保存:一次性包装5年,可重复使用包装10年,应根据相关欧盟和国家法律确保商业敏感信息的保密性。 |
新增 | 第X章 制造商义务 | —自2026年8月12日起,进口商必须确保: 第三国制造商已执行第38条所述的符合性评估程序,并且该制造商已起草DoC; 制造商已遵守第15(5)条和第15(6)条的要求(包装识别标识和信息标签); 包装附有所需文件。 —过境欧盟前往非欧盟目的地的途中,则不需要符合PPWR要求,因为不被视为投放市场。 |
新增 | 第XIII章 重复使用 | —可重复使用包装EPR职责仍为生产者,但复用系统须建立程序确保系统内可重复使用包装的EPR义务得到落实(附件VI第一部分第1(i)点)。 —在成员国未制定具体规则的情况下,生产者可自行决定如何履行其EPR义务。 |
更新 | 第XV章 包装符合性评估 | 符合性声明撰写: —销售包装按整个包装单元撰写DOC —运输包装托盘、托盘围板、缠绕膜、捆扎带等不同包装类型须分别评定、分别出具DoC。 —制造商无需向各成员国主管机关通报投放市场,仅在发现不合规时通报(第15(8)、19(5)条)。 |
更新 | 第XV章 包装符合性评估 | 制造商无需向主管当局通知其已在该成员国境内投放包装。主管当局会在进行检查时主动联系制造商。 只有当制造商或分销商发现其投放某一成员国市场的包装不合规时,才必须将此事告知相关当局。 |
新增 | 第XVI章 新规执法(新增章节) | 不合规的产品: —不会仅因不合规立即禁售:成员国须先要求经济运营商终止不合规(警告并给予整改机会), —若持续不整改或仍存在问题,成员国有权采取下一步行动,如禁售、召回或下架; 监管部门宜采取支持而非处罚导向的方式。 |
新增 | 第XVIII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 | 成员国必要时可要求生产者提供超出PPWR要求的EPR注册信息(第44(5)条); |
IQTC 提示
本次 FAQ 修订补充了企业高度关注的监管执行尺度细则,虽然现阶段欧盟监管机构以引导整改、扶持企业合规为主要导向,不会直接对不合规产品一刀切禁售,但出口欧盟的食品、包装、跨境电商企业仍需提前完成全链条合规排查与整改,避免后期出现货物滞留、产品召回、行政处罚等出海风险。
原文链接:https://environment.ec.europa.eu/publications/faq-packaging-and-packaging-waste-regulation-ppwr_en
作者:胡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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