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8月1日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NSW)进入新一轮包装回收目标期,相关目标将持续至2028年6月30日。 根据NSW环境保护署(EPA)发布的包装产品责任要求,在澳大利亚年营业收入达到 500万澳元及以上的相关品牌所有者,如未加入并遵守 Australian Packaging Covenant,需要按照《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Operations (Waste) Regulation》Part 8履行包装废弃物管理义务。
新目标要求品牌所有者在2028年6月30日前实现其包装所用材料的90%回收率,回收后的材料须进行再使用或再循环;同时,100%的新包装和现有包装均须按照《Sustainable Packaging Guidelines》进行审查。企业还需按材料类别记录包装投放量、回收量、再使用及再循环量、最终处置情况以及包装设计改进等信息,并将相关记录至少保存5年。
值得关注的是,NSW EPA还对企业如何证明达到回收目标提供了实施说明。除直接回收自身包装或通过第三方回收安排外,企业也可使用与其投放包装“实质相似”的同类材料证明等量回收。在一定情况下,包装中的再生材料含量也可作为证明实现等量回收的支持方式;EPA举例指出,包装采用至少90%的再生纸板或再生塑料,可用于支持相关合规证明,但具体证明方式仍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此次更新属于NSW现有包装产品责任制度的新目标周期,而非一项新的全国性包装法规。与此同时,澳大利亚仍在推进国家层面的包装监管改革,因此在NSW经营的相关企业还需持续关注未来全国统一的强制性包装设计和生产者责任要求。
作者:胡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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